我们都知道FOB在条件下,发货人一般只负责起运港的费用,即上船前的费用,包括:提货费,装箱费,港杂费,港安费,提单费,舱单录入费,码头操作深圳货代公司费或原产地附加费,铅封费,报关费等,特别注意的是美国的AMS,欧盟的ENS等舱单申报费用,因为都是装船前在起运港申报的,所以这些费用也属于深圳报关公司“离岸”以前的费用一般由发货人承担。
船货衔接不当的费用,船货衔接是关键,如果没有及时的装柜进不了港,那么空舱费用就会产生,滞期费由发货深圳货代公司人承担,相反,备货装柜过早,过期箱使用费过高,仓储费等也由发货人承担,装运期和装运港要反复确认,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船货衔接。
由于某种原深圳报关行因,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没有提货或支付运费,此时,承运人除了不能及时收回运费外,还面临着当地海关拍卖或产生高额存储费的情况,因此,可以深圳报关公司先向收货人要求付款,并在失败后转向发货人。
指定国际货代的费用往往比普通货代高得多,这是因为货运代理是由收货人指定的,即收货人与货运代理代理出口报关签订的运输合同,而不是卖方,货运代理对收货人负责,发货人与货运代理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一般不可能讨价还价。
为确保国际货代的进出口货深圳货代物的安全交接,需在整个运输过程中编制各种文件,这两个文件都有各自独特的用途,并且互相依赖,他们将船舶,港口,货物各方联系在一起,还可以分清海运代理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交货单通常被称为“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及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国际货代货物托运单证,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买单报关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船舶的航线,挂靠港,船期,舱位等条件,考虑国际货代承运人认为适当时,接受托运。
装载单是由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舶公代收美金外汇司发出通知,凭单据向发货人发出通知船长将该船的货物装船,它既可以作为装船依据,也可以作为由货主凭以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主要单据之一,因此它也被称为“关单”,对于托运人来说,它是完成国际货代货物托运的证明,对于船舶公司或其国际货代代理人来说,装货单是通知船方接受装运货物的指示文件,代理出口退税报关。